按照省统计局要求,能源监测中心于911-914日对朔城区、山阴县、怀仁市和开发区的部分企业的能源统计数据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对象主要是规模以上原煤生产企业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能源消费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填报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原始凭证和统计台帐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原始凭证数据和统计台帐与一套表数据是否一致。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原始凭证没有留存,统计台帐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企业原始凭证的数据与一套表平台填报数据存在一定差异,已责成有关企业根据制度规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