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晋统字【201845号)的要求,朔州市统计局积极行动,迅速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  

一、认真领会精神。召开局务会议,集中传达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统字〔2017183号),做到一要认真领会《办法》精神,切实履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职责;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对各种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对存在违规干预的情况要记录在案;三要确保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办法》各项要求,对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要全面记录,全程留痕,拒绝各种对统计活动、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违规干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四要建立报告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将本《办法》执行情况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报告,定期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及时转发文件。按照省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转发到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开发区统计信息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领导干部到上级统计机构商谈工作记录台账》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台账》,要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每月如实记录,汇总上报。建立长效机制,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