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晋政发〔2025〕8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朔政发〔2025〕26号)精神,经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同意,10月23日,市统计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了朔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印发了《朔州市统计局关于组建朔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朔统办〔2025〕33号)文件。
根据工作职责,朔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方案执行组、数据处理组、宣传动员组、质量控制组、执法检查组、资料开发组和遥感测量专班八个工作组。
下一步,朔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扎实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