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统计局  统计师  马天文 贺 晋

 

解读朔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第三次农业普查对全市69个乡镇和1620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与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相比,全市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村发展的成果越来越来越多地惠及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之中。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2016年末,全市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20.3%,比十年前提高7.3个百分点。境内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乡镇占27.5%,比全省高3.6个百分点。

全市通公路的村占93.3%,比十年前提高1.3个百分点;通村主要道路是水泥路面的村占88.6%,提高42.3个百分点;村内主要道路是水泥路面的村占92.7%,提高65.5个百分点;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占83.0%,提高76.4个百分点。

全市通电的村占99.5%;通天然气的村占2.8%;通电话的村占96.9%的;安装有线电视的村占33.7%;通宽带互联网的村占55.5%;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村占7.5%

全市实施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的乡镇占76.8%,比十年前提高32.4个百分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乡镇占69.6%,提高52.9个百分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占50.4%,提高47.7百分点;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的村占14.1%,提高10.7个百分点。

二、基本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2016年末,全市79.7%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2.8%的乡镇有小学;100%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21.7%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20.3%的乡镇有体育场馆;66.7%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10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8.6%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

全市72.8%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比十年前提高70.6个百分点;32.8%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提高28.5个百分点;77.7%的村有卫生室,提高35.7个百分点;39.3%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全市50.7%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30.4%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27.5%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31.8%的乡镇有以农产品为主的专业市场;36.2%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比十年前提高17.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