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调查人员的艰苦努力, 2023年度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市6个县(市、区)抽取了49个乡(镇、街道),158个村(居)委会,6119个住户,调查登记常住人口1.60万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零时,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评估,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我市2023年末常住人口为1578963人,比上年减少11692人,降低0.74%。

二、人口自然增长

全市2023出生人口为9110 人,出生率为5.75‰,死亡人口为12158人,死亡率为7.6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2‰。

三、地区分布

2023年末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四、城乡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14702人,占常住人口的64.2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64261人,占常住人口的35.74%;全市城镇与乡村人口分布如下:

五、性别构成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817950人,占常住人口的51.80%;女性为761013人,占常住人口的48.20%,性别比(女=100)为107.48。

全市人口性别构成分布如下:

注释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待定的人。

[3]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4]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5]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6]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7]性别比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