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全市统计部门在对“四上”企业规范统计的同时,对“四下”企业也加大了统计监管力度。12月底,61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达到规模加入了统计名录库,其中,能源生产企业29家,包括原煤生产企业12家,洗煤企业14家,煤制品加工企业1家,风力发电企业2家。截至2018年底,规模以上能源生产企业达到了154家,其中煤矿54家,洗煤企业64家,发电企业35家,至此,我市正常生产的煤矿基本入库,这将进一步为我市“生态立市、稳煤促新”的发展战略规划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