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朔财预[2018]20号),现将2018年朔州市统计局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本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朔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所有单位(包括中央和省驻朔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完成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的各种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有关专项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和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统一管理和指导我市的城市调查队、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统计局为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34号),《关于调整朔州市统计局内设机构的批复》([2017]3号),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行政科室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社会和科技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

根据《关于朔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设置内设科室的批复》(朔编办字[2012]192号),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为7名,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住户科、物价科。

根据《关于朔州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朔编办字[2011]77号),《关于成立朔州市统计信息中心的批复》(朔编办字[2011]181号),清理规范后保留事业单位13个,编制为49名:朔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朔州市能源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朔州市统计监督检查队、朔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朔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朔州市统计局朔城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平鲁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山阴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应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右玉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怀仁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信息中心。

  三、纳入朔州市统计局预算单位包括:

  1、 朔州市统计局机关

  2、朔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3、 朔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4、 朔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5、 朔州市统计监督检查队

6、 朔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7、 朔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8、 朔州市能源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9、 朔州市统计信息中心

1 0、 朔州市统计局朔城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1、 朔州市统计局平鲁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2、 朔州市统计局山阴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3、 朔州市统计局应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4、 朔州市统计局怀仁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15、 朔州市统计局右玉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朔州市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总预算1149.6万元,比2017年总预算上升12.7%。其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810.4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上升2.5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39.2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增长48.44%。主要原因是:(一) 福利费增加,(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从2018年开始,增加相关经费。

   主要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

  专项业务费主要用于人口调查、劳动力调查、农村生态畜牧和蔬菜等调查、服务业调查、贸易业调查、投入产出和绿色GDP核算、社会妇女儿童、环境和文化产业监测、全面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能源节能降耗、投资建设领域统计调查、《统计法》宣传普法行政复议等工作、全市经济运行监测与预警预判、扩权县经济运行及统计数据监测与发布、网络运行维护及信息网数据库建设费、统计宣传及信息资源组织支出等等。

  专项普查经费, 2018年农业普查进入开发应用阶段,第四次经济普查从2018年开始,是新增的一次性项目,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工作:以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等为重点的“四落实”的工作部署;出台各种方法制度、工作手册、总体方案、清查办法等;印制各种表式;购置必要的机器设备;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发动普查宣传活动;准备必要的普查工作用品;进行试点和清查摸底工作等。经反复测算,需“两员”劳动报酬、全市数据采集处理设备购置费、印刷费、会议费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3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34.6万元,与上年无变化。2018年全系统公车实有车辆情况15辆。

2018年预算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统计局2018年所属15个单位,其中:2个行政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用支出,如电费、水费、维修费、暖气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物业费、和财政网租赁费。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全系统是15辆车。其中:轿车14辆,价值183.8万元,越野车1辆,价值53.1万元,合计是236.9万元。

2)房屋情况:机关办公用房及其他办公用房(包括附属设施设备服务用房)总面积3278.95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底固定资产1711.7万元。

3、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朔州市统计局没有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4、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