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0

    一、2019 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0

    二、2019年收入决算总表.............................. 10

    三、2019 年支出决算总表.............................. 10

    四、2019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0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10

    六、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10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0

    九、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朔州市统计局为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市性的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健全完善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方案,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管理县(市、区)、开发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及省、市财政提供给县以及乡镇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开发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国内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省统计局有关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34号),《关于调整朔州市统计局内设机构的批复》([2017]3号),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行政科室7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社会和科技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和信访工作;管理固定资产;协调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组织协调统计新闻发布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国家、省和市统计调查任务的统计经费、国家统计事业费及统计系统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组织实施统计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监督本单位和全市统计系统纳入市级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局机关和统计系统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中央级统计经费和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经费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2.政策法规科

  开展统计政策研究和统计发展战略研究;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地方统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检查、处理市内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其他法律性工作。负责统计系统干部培训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

  3.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组织贯彻国家统计标准,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全市统计制度;拟定全市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4.工业交通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贸易外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保险、证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发展、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根据《关于朔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设置内设科室的批复》(朔编办字[2012]192号),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为7名,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住户科、物价科。负责全市城市住户调查和零售物价指数、城市职工和农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调查以及其它有关城市抽样调查工作。

  根据《关于朔州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朔编办字[2011]77号),《关于成立朔州市统计信息中心的批复》(朔编办字[2011]181号),清理规范后保留事业单位13个,编制为49名:朔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朔州市能源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朔州市统计监督检查队、朔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朔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朔州市统计局朔城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平鲁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山阴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应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右玉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局怀仁县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朔州市统计信息中心。

  1.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全市农林牧渔及服务业生产和经营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农业经济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县、乡、村三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组织开发农村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系统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调指导地方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2.数据管理中心

  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化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为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管理全市统计调查数据资源,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处理;维护全市统计数据及网络信息安全;负责网站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3.普查中心

  承担全市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和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经济普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承办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的核查工作。承担全市统计单位调查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和维护。

  4.统计监督检查队

  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情况。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有关统计违法方面的来信来访,受理统计申诉案件。积极开展统计常规执法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违反统计法规的重大案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5.能源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组织开展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市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服务业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实施服务业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统计信息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负责为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机关政务信息的编发、采集、归档及发布交流;负责社情民意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的相关工作。

  8.各县(市、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承担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市、应县、右玉县六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考核、评价工作;开展城乡居民收入、物价、小型企业、农村等领域的补充调查工作。

  由于我局所有下属单位和本级一块预算,所以我局决算也是所有下属单位和本级一块决算。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一、2019 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 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9 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9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 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599.54万元,与 2018 年相比增加 39.0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金额。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43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8.48万元,占比100%。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64.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69.94万元, 占比 52.57%;项目支出 694.61万元,占比 47.42%。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99.54万元,与 2018 年相比增加 39.0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金额。

  五、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14万元,增加4.65%。主要原因是2019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关键阶段,增加了培训费和印制资料费等。2019年开展了“三基建设”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6.45 万元,占当年支出的 91.25%, 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取暖费以及人员公用等各项支出。其他支出128万元,占当年支出的8.75%,用于支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599.54元,支出决算为1464.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2017-2019年开展,所需经费三年滚动使用;另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开发没有结束,部分经费结转下年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62.0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0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099万元,比上年减少2.76万元,减少1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开展到第二年,用车下乡、外出培训次数相对2018年减少。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与上年相同。

  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车辆保有量 15 辆,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8万元,2018增加 49.95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9 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关键阶段,各项支出较多。2019年开展了“三基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15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2019年度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目标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

  (2)2019年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目标工作。

  5、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9 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繳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ー)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ニ)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附件2019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