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3〕2 号)的要求,市局制定了《朔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统计局
2023年3月20日
朔 州 市 统 计 局
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检查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朔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市统计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工作协调运转。
二、抽查时间
2023年4月至11月。
三、抽查对象
根据抽查计划,确定怀仁市、开发区为检查对象。
四、比例频次
依据《朔州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对一般类的“四上企业”按照不低于20%的抽查比例抽取,抽查频次1次。同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红、黑名单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五、抽查内容
1.2022年年报及2023年定期报表上报情况。
2.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及国家有关统计规定情况。
六、组织方式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由市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局属各有关科室、怀仁市统计局、开发区统计信息中心积极配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