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我省关于《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晋发〔2020〕45号)《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晋发〔2020〕46号)《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晋法治发〔2022〕4号)三个配套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朔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一规划两纲要”精神、省委“实施方案”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着力解决统计法治建设显性问题,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部署情况

我省三个配套《实施方案》出台后,市统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局务(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实施方案”内容,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坚决做到贯彻落实。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信息中心、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细化工作举措。对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朔州实际,科学制定整改目标、整改举措、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逐项细化,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三是精心组织部署。多次召开市县局长(扩大)会议、局务(扩大)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与布置,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信息中心、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任务推进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方面

一是坚持局务(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由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制定了《朔州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学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的学习任务,常态化开展了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

二是积极推进市、县党委、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促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督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了《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开展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三是继续坚持专业培训与法治培训相结合第一专题制度,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全市统计系统和其他领域专业培训的第一议程,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意识。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一是扎实开展数据核查。部署开展了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规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规上能源生产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重点核查企业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原始凭证、统计台账是否建立健全,原始凭证数据、统计台账数据与联网直报数据是否相互衔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客观分析原因,及时纠正错误,提出整改要求,切实加强了数据质量管控;二是部署开展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贸易、服务业企业 “违规打捆报送统计数据”排查整改工作。通过比对企业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是否一致,判断企业是否打捆。三是根据国家及省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及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同步开展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等有关工作要求,建立了《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暂行办法》,把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在地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责任、统计数据质量评估责任、统计数据质量执法责任、普查、调查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综合数据发布质量责任、统计数据质量保障责任等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的八项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监督问责,强化对责任人的追究和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力度。二是建立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为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参考国家及省局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结合我市统计实际,建立了《朔州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各专业科室分别建立对应专业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为确保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在已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曝光制度》、《朔州市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朔州市统计局保密工作制度》、《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统治氛围。四是注重强化留痕管理。签订了全员《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承诺书》,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五是加强统计违法线索的收集工作。通过市内各媒体面向社会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包括受理内容、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举报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朔州市统计局《关于上报排查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国家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通知》(朔统函字〔2019〕95号),在2019年开展的全面排查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等情况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市统计局陆续举办了全市投资领域统计业务培训班、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市限额以上贸易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市劳动工资非一套表平台调查单位业务培训班、全市工业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市能源统计培训会议等专业培训,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第一议程列入培训内容,加大了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报表和统计指标的解读,促使基层统计人员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统计工作的内容、任务和要求,熟悉和掌握统计方法制度,增强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实施方案”目标要求,针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统计工作务实有序开展。

(一)以提高认识为先导,全面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意见”、“办法”、“规定”,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服务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为首要职责,着力提升统计能力,创新开展统计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部、晴雨表、信息窗”作用。

(二)以提升能力为举措,全面加强统计工作领导。以强化统计职业道德为牵引,打造一支基础扎实、工作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干部队伍;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以统计制度为准绳,规范统计工作行为;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通过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各项统计工作依法进行。

(三)以质效评估为抓手,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开展督察整改,扎实做好数据采集、审核、核查等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引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在全市统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以法律法规为武器,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水平。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严格依法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发挥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