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局属各有关专业科室:
《朔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暨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方案》已经双方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朔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暨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方案》
朔州市统计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
朔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暨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朔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朔双随机办函【2020】2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排查的通知》安排部署,特制定朔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暨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方案。
一、抽查目的
在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开发区统计信息中心相关专业数据质量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排查力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规范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
二、抽查时间
2020年8月17日—9月2日。
三、抽查范围
按照山西省统计局文件确定的1/3比例,双方经过随机抽取,抽中怀仁市和山阴县为被抽查县(市)。
各专业抽查企业比例:在所抽中县(市、区)域内,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等联网直报单位数量不低于1/3。
四、抽查内容
朔州市统计局检查内容:
1.检查统计调查对象2019年年报及2020年上半年定报是否有下列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1)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2)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2.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有下列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1)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2)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3)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4)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五、重点抽查统计指标
工业专业: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营业收入
能源专业:原煤生产量、综合能源消费量
投资专业: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
贸易专业:营业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服务业专业:营业收入
六、抽查组织方式
本次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由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开发区统计信息中心被抽中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
七、抽查步骤
1.确定抽查单位。各专业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8月15日前确定抽查单位名单。
2.核实上报数据。在核实企业报表数据、资料时,应结合现场勘察,从生产、经营的场所、设施、生产状况等方面来进一步核对统计报表数据,核准实际情况。
3.填写《数据质量现场核查登记表》。检查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数据质量现场核查登记表》并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须在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八、抽查要求
一是从联网直报单位贯彻落实统计方法制度的规范性方面进行检查;
二是从数据的真实性方面检查是否落实“两防”要求,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是否有漏报、错报等问题。
三是从数据的可比性、一致性等方面认真查找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数据之间是否协调、指标增幅波动是否合理等存疑数据。
九、抽查情况认定
1.抽查时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指标解释、统计口径范围、计量标准、计算方法来核定结果。凡上报数据与抽查情况有出入的,均认定为数据质量问题。
2.根据抽查情况,计算出全部被抽查单位的总和差错率和个别单位的差错率。
3.被抽查单位不能提供抽查必需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由抽查人员依据其他相关资料和实际情况直接认定。
十、抽查情况汇总上报
数据质量抽查结束后,各专业抽查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及时将数据质量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要翔实具体,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对各专业所抽查县市区及企业比例情况、抽查的具体内容以及抽查过程中发 现的困难和问题、下步整改工作思路打算逐一阐述,忌官话套话,不得敷衍塞责,并务于9月3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须经分管领导签字)两种形式提交综合科,综合科于9月6日前形成综合报告,报省统计局设管处。
十一、纪律要求
抽查期间,各专业抽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深入企业、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确保抽查工作高效务实、圆满完成。
数据质量现场核查登记表
被核查单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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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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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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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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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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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情况 | ||||||
表名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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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指标 |
上报数 |
检查数 |
差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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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数据来源及方法: 核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 ||||||
被核查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 ||||||